圓夢計畫輔導(就業輔導活動)
申請類別
一、 圓夢計畫
依個別差異與需求,訂定自我學習成長計畫,經系所、導師或行政單位輔導逐步完成者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- 圓夢計畫實踐檢核表
於每年度3月31日前及10月30日前進行申請,本項目請向服務學習組申請。
二、 就業輔導活動
由就業輔導組彙整,包含就業輔導組辦理之相關活動,其餘活動需檢附資料,以利彙整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-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- 附件三:勤奮學習紀律表或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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