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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學激勵輔導(學習相關資源申請)

申請申請補助金額(申請時數級距與金額)

  • 6小時:1,000元
  • 12小時:2,000元
  • 18小時:3,000元
  • 36小時:6,000元
  • 48小時:8,000元
  • 60小時:10,000元

以下為申請勤學激勵輔導類別:

 

一、技能學習、課程學習

除各學系學分外,加強語言、專業課程及延續性課程等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  • 實習照片
  • 附件二:學習心得
  • 附件三:上課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
 

二、補救教學

因學生在學習無法跟上進度,導致需由老師額外授課者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(附件一)
  • 實習照片
  • 附件二:學習心得
  • 附件三:上課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
 

三、實習課程

例:各系實習學分(不得領薪)、為獲取證照,所需參與實習課程。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(附件一)
  • 實習照片
  • 附件二:學習心得
  • 附件三:上課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
 

四、專業服務學習

服務學習組辦理之活動、校內教師開設之服務學習專業課程、校內教師帶領之志工團隊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  • 實習照片
  • 附件二:學習心得
  • 附件三:服務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
 

五、住宿學生學習成績排名

各年級每學期總成績排名前五名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  • 前一學期成績單。

※收件期限為每年3月31日及10月30日收件

 

六、專題學習

獨自一人完成創作或專題學習報告:10,000元

兩人含以上共同完成創作或專題學習報告:5,000元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  • 前一學期成績單。

※收件期限為每年3月31日及10月30日收件

 

七、賃居生生活輔導金

於學期間參與學校各類學習(實習)課程、服務學習等輔導機制,每人每學期申請校外租屋補助金2,500元,最高補助不得超過30人

申請所需佐證檢附資料如下:

  • 附件一: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獎勵金申請表
  • 契約書影本
  • 附件三:時數證明表或相關證明(須明確記載時數)

 

經濟不利學生學習助學金相關申請表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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